2007年8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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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两“蛀虫”挪用公积金600多万被判刑
谭博文

  太原铁路局榆次工务器材厂办公室副主任胡晓东与他人合谋,将单位公积金600多万元挪为私用。太原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胡晓东、任好军14年和11年的有期徒刑。
  任好军是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原负责人,与胡晓东是多年好友。1993年,胡晓东开始负责北京铁路局榆次工务器材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1999年4月,胡晓东私自出具榆次工务器材厂介绍信,由任好军找人刻制了“榆次工务器材厂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财务专用章”和胡晓东的个人名章。胡晓东随后使用上述介绍信和印章在一家信用社开设了3个“公积金账户”,私自将榆次工务器材厂的住房公积金存入上述账户。
  1999年4月至2006年9月,胡晓东先后多次从上述账户内提取了600多万元,其中480万余元供其本人私用,120万余元供任好军使用。案发后,司法机关从胡晓东处追回24万余元赃款和轿车、手机等物品。